智善(上海)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安全保密制度
智善(上海)信息技术有限公司,把个人信息保护作为事业活动的基础,也是我们对社会应尽的基本义务,为履行该基本义务,我公司坚决按以下个人信息保护方针,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。
1. 个人信息的取得
我公司如果需要收集客户的个人信息时,要事先将使用目的,以及本公司的该项负责窗口通知客户,采取正确适当的方法取得客户个人信息。
2. 使用目的
我公司收集的客户个人信息,只限定于事先通知给客户的使用目的的使用范围,除法令允许的情况下,需要事先征得客户的同意。
3. 管理
我公司对收集的客户个人信息采取适当的方法保管。除法令的规定以及其他紧急情况时争取不到客户同意的情况外,不会向第三者提供客户个人信息。
4. 咨询
如果有客户要求对个人信息的查询,修改,删除等的情况,我们会在确认是其本人的基础上,在合理的范围内迅速对应。
5. 法令遵守、改善
我公司在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令,法规的基础上,坚持对公司内部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进行完善,并严格履行该项社会义务。
2009年12月31日
智善(上海)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代表取缔役 高间贞男